全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提升年第二次工作推进会召开
本网讯 9月6日,全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提升年第二次工作推进会召开。县委副书记代瑜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枫林主持会议,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马健,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部分乡镇、单位作了发言。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定不移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为怀宁“两区两中心”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强化依法打击,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紧扣法治化要求,坚持依法核查、依法打击、依法治理、依法履职同步发力、一体推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要加强宣传攻势,向社会释放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会议要求,要坚持标本兼治,将扫黑除恶与行业监管有机结合,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以及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工作。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扛起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健全完善常态化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
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及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通讯员 肖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