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的通知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各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鉴于当前防汛形势和省、市防指已启动防汛应急三级响应,根据《怀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县防指会商研判,决定于6月29日14时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的第一要务,落细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全力应对当前汛情。
二、要进一步压实防汛责任,各级防汛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切实落实包保责任。
三、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强化会商分析研判,落实预警“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
四、要全力做好同马大堤怀宁段、中小河流、中小水库、万亩圩口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巡查防守,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户、城镇易涝点、山洪灾害防御危险区等动态监测预警,严格执行“三个紧急转移”要求,视情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必要时落实“关停撤”等措施,坚决防止人员伤亡。
五、要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度水工程,全力抢排涝水,减轻灾害损失。
六、要严肃防汛纪律,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信息,发生较大险情灾情等重要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怀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