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城城区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9月29日、30日在县城城区开展一次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1.怀宁县城城区内所有居民(含金拱镇城区网格、马庙镇城区网格)(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等)。
2.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但需向村(社区)报备。
二、采样时间和地点
(一)采样时间:
高河镇:
9月29日上午7:30至12:00
下午1:30至5:00
金拱镇城区网格、马庙镇城区网格:
9月30日上午7:30至12:00
(二)采样点:由各乡镇安排,请广大居民根据社区安排到指定地点采样。
(三)学校师生员工按常态化采样要求进行;养老机构、监所等单位根据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安排落实;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及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人员安排上门采样;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含在院陪护)由各医疗卫生机构自行采样。
三、注意事项
1.全员参与。参加核酸检测是居民的责任和义务,所有检测对象要主动配合,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未及时采样人员要及时到便民核酸采样点进行补采。不按要求参加检测人员将依规处理。
2.做好防护。请广大居民提前备好有效证明,分时有序前往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登录“皖事通”,凭安康码按要求进行核酸采样登记,无法提供“安康码”的老人和孩子,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采样期间,保持1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采样结束即离开现场。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3.强化监管。本次区域核酸检测是一次例行检测,请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严肃追责。如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参加核酸检测的,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其他事项。本次核酸检测结果不向个人出具纸质检测报告,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或皖事通进行查询。
为了您和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各位居民朋友支持配合,听从指挥调度,做到应检尽检。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怀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