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民间丧事活动疫情防控的工作通知
为加强民间丧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1.丧属应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逝世人员信息,驻点村干(民宗信息员)应及时赶到丧属家中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从严管控丧事活动。
2.丧事活动一律从简,送花圈、纸扎仪式和乐队表演等活动一律取消,以减少人员聚集。非必要、不聚集,从严控制活动人数。同一时段内现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丧事活动期间如需集中就餐的,就餐桌数、人数需经驻点村干(民宗信息员)和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原则上就餐桌数不得超过6桌,每桌人数控制在8人及以下。提倡分散式就餐或吃流水席。
4.到殡仪馆送丧车辆不得超过3辆(含遗体接运车),送丧总人数不得超过10人。
5.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未排除疫情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
6.丧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由所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负主体责任,驻点村干(民宗信息员)、殡仪服务公司及道士等从业人员负直接责任。
7.对违反本工作指令,不按规定进行丧事活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全县丧事活动管理有关规定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予以调整。
怀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