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怀宁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1年12月31日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怀宁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至31日在高河举行。
会议期间,中共怀宁县委书记余学峰,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宏等县领导出席大会,听取县政协工作报告和委员发言,参加委员分组讨论,与委员共商现代化美好怀宁建设大计。余学峰书记在闭幕会上发表讲话。
会议审议并同意十三届县政协主席程从春所作的政协第十三届怀宁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十三届县政协副主席郝金龙所作的政协第十三届怀宁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政协第十四届怀宁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听取并讨论了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宏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报告表示赞同并给予高度评价。会议赞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全体委员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深入协商议政,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取得重要成果。经过全体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会议取得圆满成功。这是一次团结民主、务实高效、凝心聚力、开拓奋进的大会。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是我县抢抓重大机遇、应对重大挑战、经受重大考验、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也是极不容易、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共怀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加快建设“四个强县”奋斗目标,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主动顺应形势变化,沉着应对大战大考,在把握机遇中笃定前行,在攻坚克难中砥砺奋进,圆满完成“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交出了一份令人振奋的出色答卷。县政府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及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催人奋进,充分体现了全县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心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行性。全县上下要凝心聚力,狠抓落实。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十三届县政协常委会在中共怀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团结和带领全县广大政协委员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以实际行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了政协智慧和力量。
会议指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怀宁的起步期,是推动怀宁高质量发展跨越赶超的战略机遇期。十四届县政协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中共怀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把服务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县十五届一次党代会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作为工作主线,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坚持团结民主主题,扎实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提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质效,实现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奋力谱写政协工作创新发展新篇章。
会议号召,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县政协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怀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初心不改,使命不怠,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团结进取,履职奉献,奋力开创怀宁政协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两区两中心”、加速冲刺全省“二十强”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怀宁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