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扩散,疫情传播链条不断延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请广大居民非必要不离开怀宁,特别是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所在城市。确需离开怀宁的,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申报,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严格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人员进出管理。
3.近期全县所有单位原则上不得举办大型会议、大型演出等人员聚集性活动,暂停一切线下教育教学活动。
4.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所以及经营性服务场所按接待能力的50%实行限流。所有棋牌室、麻将馆一律暂停营业。
5.所有师生非必要不离开怀宁,确需离开怀宁的必须向所在学校报备,开学前14天开始自我健康管理,并配合学校全面细致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6.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升学宴不办,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7.严格重点场所管理。车站、公交、码头、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民宿、景区、建筑工地、文化娱乐等所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体温、查验安康码、佩戴口罩、消杀等措施。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并及时报告,体温异常人员及时安全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
8.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均应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鼓励上下班“两点一线”,工作期间应当科学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9.物流运输从业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一律暂停从中高风险地区网购各类商品,切实做好快递行业车辆、物品、环境消杀和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
10.加强医疗机构规范管理。规范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所有发热患者均要进行核酸检测。住院病区暂停探视,非必要不陪护。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严禁接诊发热病人。
11.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药店)必须对购买退热、止咳、止泻、抗病毒、抗生素类等药品进行实名登记,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12.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最经济、最便捷的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3.请广大居民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
14.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一切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
15.遵守和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是每个单位和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如有违反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怀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