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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时间:2021-07-26 15:57:25   稿件来源: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汪耀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各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的中心于7月25日中午12时30分前后在浙江省舟山普陀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台风级,38米/秒)。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烟花”将于25日晚在浙江嘉兴到上海浦东沿海再次登陆,登陆后强度逐渐减弱,并有可能在华东地区回旋,受其影响,25-29日我县东北风力4-5级,水面阵风可达7-8级,并伴有雷阵雨,雨量分布不均,累计雨量100-200毫米。

  市防指于7月25日14时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根据《怀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县防指决定于7月25日18时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现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防汛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警惕台风可能带来的灾害性影响,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到岗到位,靠前指挥,统筹调度,统一指挥。

  二要强化预测预报预警。气象、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台风及其降雨的监测,及时发出预警;宣传部门、融媒体中心要在电视台、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防灾避灾和自救互助知识,及时滚动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到村、到户、到人,真正做到防台风家喻户晓、人人有备。

  三要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各乡镇、县经开区要及时加固或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同时继续做好“四类人群”住房安全排查,对前期已排查存在风险隐患房屋的住户适时组织转移避险;水利部门要加强山洪灾害、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大水面湖泊堤防巡查防守和行洪河道安全防范,及时转移低标准圩口、泄洪影响区人员,尤其对超汛限水库要立即腾空防洪库容,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城管部门要对户外广告牌、围墙、行道树、临时建筑物等易倒伏物进行加固、拆除或设立醒目危险标志,落实城市低洼处、地下空间等易涝点应急排涝措施;交通部门要及时督促在航船只回港避风、水上作业人员上岸避险,渡口船只停摆停运;住建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停止高空作业,要加强城乡危旧房屋、在建工地隐患排查;文旅部门要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尤其要关注山区水上漂流以及大水面、高空游玩等高风险游乐项目,在景区内部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劝离游客,必要时关闭景点;资规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户巡查监测,发现危险征兆及时转移群众,对重点风险区域实行提前转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四要强化抢险救援准备。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抢险队伍、巡堤查险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加强值班备勤,统筹防汛抢险物资调配,做好查险、抢险、救援准备,确保一旦需要,第一时间奔赴一线救援支持。

  五要扎实做好灾害应急救助。要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灾情信息,根据灾情发生发展情况,做好救灾物资及时下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六要严格执行防汛纪律。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遵守防汛纪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不死人,确保受灾群众妥善安置,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凡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因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坚决依据防汛纪律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怀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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