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根据月山野生动物世界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需要,即日起,启动月山野生动物世界项目区范围内的坟墓迁移工作。现就迁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月山野生动物世界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区范围内(项目区外围界线坐标点已用彩旗标示,具体涉及大桥村格岭、双岭、刘岭、老屋、蒋岭、大桥、桥西、桥东、龚屋、郑龙、河湾、河西、河东等13个组;月石社区大格、黄土、河湾等3个组;月山社区吴墩、牌坊、新村、陈屋、分路、竹园等6个组;复兴村巴山、老屋、大林、胡屋、马塘、鲤鱼等6个组;广村村新屋、元冲、涂老、牌楼等4个组,共计32个村民组)。
二、手续办理:上述区域范围的相关坟主应于2021年3月25日前到月山镇项目指挥部办理迁坟登记、确认及补偿相关手续。地点:原复兴小学,联系人:占善红(电话:13485860908)、潘一农(电话:18956957736)。
三、迁坟时限: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禁止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葬坟,违者自行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上述区域范围内的相关坟主应于2021年4月5日前自行迁移完毕;逾期未迁的,将按无主坟墓处理。
四、补偿标准:按照《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征收和被征收土地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政秘〔2020〕20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执行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月山野生动物世界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指挥部
二O二一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