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石镜·海螺望春”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望春送紫气,海螺传佳音。为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文艺工作导向,进一步推动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促进文艺工作服务人民、服务基层、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时扩大“最美石镜·海螺望春”文化旅游品牌在外的知名度与美誉度,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举办摄影大赛,并面向社会征集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怀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怀宁县石镜乡委员会
协办单位:怀宁县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3月30日结束。
三、作品题材
摄影作品必须取材于怀宁县石镜乡的自然风光、历史传说、民俗风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内容涉及到海螺山望春花的作品将优先采用。
四、投稿要求
1、摄影作品篇幅不限,单幅、双幅和组照均可;
2、图片建议采取RAW格式拍摄,投稿采用JPG格式,且必须是2M以上的电子数码作品;
3、作品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五、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请发至怀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6—4611795,电子邮箱:531818922@qq.com)。同时请写明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
六、成果展示
(1)应征作品经初步遴选后,将由主办方统一制作,在石镜乡进行主题展览,并在县内进行巡回展出。
(2)在《怀宁文艺》杂志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适时推出应征作品。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最佳创意奖、最佳角度奖、最佳感动奖、最佳艺术奖各1名(奖金各500元);参与奖20名(奖金各100元)。
八、说明事项
1、投稿者应确保对其提交本次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承诺不侵害任何第三方包括知识产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的,作者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在结集出版和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3、投稿参加本次大赛活动视同知晓并同意遵守上述约定。解释权归组委会。
怀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怀宁县石镜乡委员会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