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时政要闻 > 正文

我县启动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

时间:2021-10-28 09:52:35   稿件来源: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邓修祥  

  本网讯 10月27日,全县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维锡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凯红主持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电动车规范管理,全面提升路面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成的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共同推进全县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根据相关政策,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治理范围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非标两轮电动车和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以及非法加装遮阳雨棚等其他装置的电动车。2022年1月1日起,未取得电动自行车标牌的电动自行车和未取得临时通行标牌的非标两轮电动车、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会议强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各学校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做好自家事,电动车车牌应上尽上,出行头盔应戴尽戴;市场监管部门要履行好职责;各学校要把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传达到每一个学生家长,让孩子小手牵大手;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宣传,做到人尽皆知,迅速打响一场电动车登记上牌及后续治理工作攻坚战。要坚持源头治理,坚持“能上尽上”,坚持示范引领,坚持严格规范,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方便办理牌证;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顺利开展。

  会议还就此次电动车综合治理时间、治理对象、工作时间节点等作了部署安排。(全媒体记者 黄兴杰)

最新更新

快速关注

  • 独秀怀宁APP

  • 独秀怀宁公众号

  • 怀宁融媒视频号

  • 独秀怀宁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