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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协作 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崽

时间:2025-05-08 17:36:09   稿件来源: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陈首君  

  本网讯 5月5日,公岭镇政府与县林业局展开联合行动,将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崽安全转运至安庆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为这只落单的小生命争取了最佳的救助时机。

  5月4日傍晚,公岭镇铁炉村村民丁先生在路边发现一只行动迟缓、无法飞行的猫头鹰幼鸟。意识到这可能是一只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他立即拨打了县林业局的救助电话。林业局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初步检查,确认该幼鸟无明显外伤,但因发育未完全且体力透支,无法独立生存。

  由于猫头鹰(学名:鸮形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生态系统中具有重要的平衡作用,县林业局立即启动野生动物救护预案,并与安庆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取得联系。5月5日下午,公岭镇政府工作人员驱车50余公里,将幼鸟安全送达救护中心。

  救护中心兽医团队对幼鸟进行了全面体检,确认其因饥饿导致体力不足,但无严重伤病。目前,这只猫头鹰已被安置在隔离观察区,接受专业喂养和康复监测,待其恢复飞行能力后,将选择合适的栖息地放归自然。

  猫头鹰是农林生态系统的“天然卫士”,对控制鼠害、维护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县通过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公众参与救助的案例显著增加。县林业局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受伤或落单的野生动物,请勿擅自接触或投喂,应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或专业救助机构,避免对动物造成二次伤害。”

  公岭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进一步联合社区、学校及志愿者组织,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栖息地巡查,构建更完善的生态保护网络,让更多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救助,共同守护绿水青山间的生命奇迹。(通讯员 陈义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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