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举行高河城区公租房实物分配抽签仪式
本网讯 12月24日,高河城区月亮湾、骑龙、农贸市场、高河中学、河边新屋5个小区101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仪式在县住建局举行,经过申请审核后符合条件的121名配租对象参加抽签,101人获得配租资格,整个配租过程在纪检、媒体、群众监督下进行,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
“为使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早日圆安居梦,今年我局运用司法途径加大违规公租房整治力度,共清退公租房286套,前期我们在县经开区和石牌地区组织了两轮分配,今天又对高河城区的121户住房困难家庭实行抽签分配。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公租房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公租房管理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使住房困难群众真正得到保障。”县住建局党组成员、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主任董玉明说道。
据了解,为解决我县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低保边缘、新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我县修订出台了《怀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畅通了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申请渠道,建立了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制度,以及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申报公共租赁住房,未获房屋配租的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截止目前共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307户,其中高河城区177户,石牌地区42户,经开区88户;受理租赁补贴申请345户,发放租赁补贴58.776万元,缓解了轮候的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压力。(全媒体记者 范星华 通讯员 何世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