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贩菜被查处 交警化身“菜贩子”帮其送货
本网讯 近日,一则夜查酒驾的交警深夜化身“菜贩子”的趣闻,在远近闻名的蔬菜之乡石牌镇传开了。
10月16日晚,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牌中队组织警力在080县道石牌镇境内路段开展夜查行动。20时30分左右,执勤民警在对一辆皖HY***1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进行检查时,隐约闻到该车驾驶人身上有一股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其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49.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经询问,该车驾驶人陆某某系安庆市海口镇人,夜晚驾车前来石牌镇收购贩运当地生产的新鲜蔬菜。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陆某某虽然十分配合,但是一直心神不宁,当听说其驾驶证将被暂扣无法驾车时,陆某某更是急哭了:“要是今晚不能按时将货运到安庆出售,这菜明天就卖不出去了,亏了这么多钱,实在承受不起。”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陆某某无法将车上价值三千多元的蔬菜及时运往安庆销售,而其家庭特别困难。
民警见状充分体谅陆某某的辛苦和不易,便向中队负责人报告请示,在对其出具处罚凭证、扣留驾驶证后,使用中队警车帮其将蔬菜转运至安庆市四眼井蔬菜批发市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又帮助其将货物搬到摊位,一直忙到晚上11时多才结束。陆某某对民警感谢不已,表示已经受到了处罚和教育,今后一定不会再有侥幸心理,保证依法上路。
因为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陆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通讯员 郑生发 陈俊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