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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城管依法严厉处罚

时间:2022-01-30 11:37:26   稿件来源: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邓修祥  

  本网讯 连日来,县城管执法局查获多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涉事的几名户主都被依法予以罚款500元的严厉处罚。

  1月28日中午,家住高河镇稼先大道一居民,在明知怀宁县人民政府禁止在县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依然在家门口燃放鞭炮。

  案发后,立即被怀宁县禁燃禁放联合执法组人员查获。经过调查,该居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理应受到处罚。

  1月29日下午,县城管执法局对其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最终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自2022年元月26日起,我县成立了由城管、市监、公安、应急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禁燃放执法小组,每天都通过流动宣传车来回宣传、执法人员不间断实地查看等方式在城区禁放范围内开展全方位巡查。

  截至目前,我县共出动执法车辆1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共发现5起违规燃放现象,其中2起是电子烟花,另外3起属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目前已处罚2起,还有1起正在调查取证之中。

  怀宁县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黄俊华表示,下一步,联合执法组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以更文明、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全媒体记者 黄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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