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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精准救助保障弱势群体

时间:2021-12-17 09:16:06   稿件来源: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胡丹丹  

  本网讯 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民生安全网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县始终把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作为传递党的关怀、谋求民生福祉、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多措并举,精准救助,让特困人员更有获得感和安全感。

  开展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救助。我县出台政策,新增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经本人申请,按规定程序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为特困供养人员住院购买商业护理保险。我县于今年5月份挂网招标,为特困供养人员住院购买商业护理保险,参保对象3450人,中标保险额89.01万元。赔付标准为经评估符合护理认定的,县内外二级及以上医院140元/人/天,县内乡镇卫生院100元/人/天,年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150天;同时在总结去年赔付的基础上,今年首次增加了对年老特困对象住院护理兜底尝试,对75岁以上不符合评估标准认定的,给予县内外二级及以上医院60元/人/天赔付,单次住院天数最高赔付20天。

  做好低保和特困等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我县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月低保标准5倍以下)审核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在乡镇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度。审批权下放,全县民政社会救助乡镇审核审批约4000人次。

  救助兜底大排查,建立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我县组织乡(镇)、村(社区)开展社会救助兜底大排查,不仅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进行了入户走访排查,主动发现困难对象,并进行兜底研判、协助办理,对经研判后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对象,按照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及时纳入相应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作为潜在救助对象予以重点关注。今年全县新增低保673人、特困37人。

  开展温情家访活动。“两节”临近,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联合开展2021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第三方核查评估工作,首次委托第三方开展温情走访活动,为部分社会救助对象家庭中的高龄老人、重病重残等困难群体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详细掌握救助对象生活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需求,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通讯员 钱续坤 刘宜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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