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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试点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时间:2021-03-10 09:38:06   稿件来源: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陶旺生  

  本网讯 注册只需几天,注销却要好几个月,企业“退市”时遇到的这种难题将进一步破解。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自2021年3月1日起,怀宁县被纳入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范围。改革试点后,将进一步优化简易注销流程、减少公告时间、引入容错机制、实行“一网”服务。

  “相比较普通注销登记程序繁琐、提交材料多、办理时限长等问题,简易注销登记简化了申请材料、登记程序。”怀宁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简易注销登记有助于促进市场退出效率、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增加市场经济活力,此次试点扩大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

  根据《实施方案》,在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已实行简易注销的基础上,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纳入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只要以上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在办理注销时都可以选择简易注销程序;并且在公告时间上,由原来的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公告期届满后30天(自然日)内,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简易注销耗时减少一半。

  据了解,试点还引入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经登记机关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或者“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继续享受快捷注销服务,制度设计更加友好。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提交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

  此外,企业可通过“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平台”自主选择普通注销或简易注销程序,并且能够“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通过进一步加强企业登记机关与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法院、检察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提升企业办事体验,提高企业办事效率。 (通讯员 钱续坤 谢昀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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