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快速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时间:2021-02-08 10:31:26 稿件来源: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汪耀
本网讯 2月3日6时58分,王某因庆祝搬新家在县城区四季阳光小区内违规燃放爆竹。上午8时30分,根据群众举报,县城管局依法对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王某已有两年未回四季阳光小区,不知道怀宁县已经有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政策要求,对自己违规燃放行为表示接受处罚。根据《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的通告》有关规定,县城管局对王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烧香纸冥币既是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更是有效遏制燃放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噪音扰民、安全隐患等问题的重要举措。希望全县城区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从我做起,做我县禁放禁烧工作的行动者、宣传者、监督者,让大家过一个低碳文明、平安祥和的春节。(本网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