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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驾驶被查 “隔夜酒”惹祸

时间:2025-01-10 17:39:44   稿件来源: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余红铃  

  本网讯 一男子上午开车送货,在途中被查出饮酒驾驶,究其原因,却是“隔夜酒”惹祸。近日,该男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记12分、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1月6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月山中队在辖区206国道1278公里700米处设卡开展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当日上午11时许,民警在对一辆车号牌为皖HTZ9XX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该车司机张某某(男,安庆市人)身上有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张某某陈述,1月5日晚饭期间,他喝了不少白酒。1月6日上午,被安排开车从安庆到高河给客户送货,自以为头一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开车应该没事,哪想到路途中会遇到交警检查,更没想到还会被查出酒驾。(通讯员 刘成子 郑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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