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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四强化”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

时间:2024-08-12 10:21:58   稿件来源: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陈首君  

规范药房.bmp

  本网讯 为深入拓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县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扎实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

  强化动员部署、宣贯培训。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联合印发《怀宁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召开全县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能力提升培训会,专门邀请省级药品检查员对规范药房(库)建设标准进行重点解读,动员各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对照验收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完善药品质量管理。

  强化部门联动、检查指导。充分发挥县药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多次开展“三医”联动执法,形成部门联合监管合力。以疫苗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检查为契机,联合县卫健委深入19家乡镇卫生院对药房(药库)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医疗机构对照标准有针对性地完善软、硬件建设;同时选取一批条件成熟、基础较好的医疗机构为示范标杆,以点带面。

  强化统一标准、分级实施。按照“责任明确、标准统一、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建设原则,依据《安徽省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标准(试行)》进行检查验收。符合全项目检查标准的,认定为“规范药房”;基本符合的,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存在较大差距的单位则进行帮扶指导,帮助医疗机构及时排除风险隐患,保质保量高标准通过验收。

  强化建管结合、督查考核。督促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设施设备配置,防控风险隐患;明确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纳入各乡镇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强建管结合,对日常监管发现管理滑坡的,督促限期整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管与指导力度,争取在2024年底前建成4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药库)。(通讯员 朱兴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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