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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交警春节假期查处酒(醉)驾30起

时间:2024-02-21 17:47:12   稿件来源: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邓修祥  

  本网讯 春节假期,针对人员流动、节日习俗、民俗活动特别是农村走亲访友喝酒多等特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制订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坚持查处酒驾“不打烊”,各路面中队每天安排一个行动小组,利用日夜空档时间深入城乡道路查缉酒驾,总共查处酒(醉)驾30起。

  2月11日(正月初二)14时22分,何某(男,安庆市大观区居民)驾驶皖H2PXX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怀宁县凉亭乡双湖村路口处时,接受该大队月山中队酒驾查缉小组执勤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其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17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抽取血样送专门检测机构检测,最终结果显示其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147.2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7日(正月初八)21时20分,吴某(男,怀宁县清河乡居民)驾驶皖HH69XX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怀宁县石镜乡横塘村横塘路先锋石子厂路口附近路段处,在接受该大队月山中队酒驾查缉小组执勤检查时,被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出其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13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抽取血样送专门检测机构检测,最终结果显示其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140.5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日前,针对何某、吴某实施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并报上级公安交警部门批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通讯员 郑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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