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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四强化”加快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

时间:2023-09-19 15:22:54   稿件来源: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实习生吴达伟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今年以来,我县坚持审查关口前移,在乡镇层面推行“三位一体”的审查模式,推动政府合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事项应审尽审,实现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切实提升乡镇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

  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整体设计。在全县推动乡镇合法性审查,制定下发了《怀宁县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从合法性审查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审查标准和实施步骤、完成时限等各个层面,对乡镇合法性审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纳入法治政府督察、年度法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也根据自身实际,在制定实施方案、整合力量成立机构等方面做足工作,确保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强化队伍建设,保障人员力量。为解决好“怎么审”、“谁来审”的难题,推行“一办一所一顾问”三位一体的审查模式,乡镇党委、政府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分管副书记担任合法性审查工作分管负责人。乡镇党政办按照合法性审查的范围,统筹协调合法性审查工作;司法所为合法性审查机构,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审查工作,形成审查合力。形成主要领导经常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负责的工作格局。

  强化审查机制,实行闭环管理。印发《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南》,对乡镇合法性审查进行分类,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从制定提请、审批交办、初审、实施审查、拟制审查意见、复审批准、意见送转、文本修改等基本程序进行完善,切实明确了乡镇涉法事项的审查主体、厘清了涉法事项的审查范围、规范了涉法事项的审查程序,做到了合法性审查工作闭环管理。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审查水平。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培训的长效机制,搭建审查人员学习平台,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等方面的审查业务加强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学习等多种交流方式,有效提升审查人员业务素养。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建立程序完备、权责统一、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以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效为依托,积极落实事前介入、事中跟踪、事后监督三个举措。把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实现合法性审查的更精准、全覆盖,有力推动乡镇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通讯员 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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