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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精准兑现医疗救助资金

时间:2022-10-20 10:19:40   稿件来源: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陈玉蝉  

  本网讯 “您好,我是六月份被认定为监测户的,6月份之后的看病费用都在医院直接报销了,听村里说6月份之前的费用也可以救助?”近日,不少参保群众前来咨询特殊身份认定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为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文件精神,我县医保局畅通依申请救助渠道,对年度内动态新增加的救助对象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按依申请追溯给予相应救助。

  马庙镇储先生是我县本年度第一位享受医疗救助追溯补助的参保群众。2022年5月4日,储先生在安庆市立医院因胃癌发生了近5万元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仍自付21268.32元。

  2022年6月份储先生被认定为监测人口。储先生家属了解到其被认定为监测人口之前的费用也可申请按监测人口待遇享受医疗救助,便于9月初向马庙镇医保窗口提交了救助申请。乡镇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在县医保经办人员的指导下,全程为其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并于9月底完成了待遇审核结算。

  在审核过程中,县医保经办人员发现,储先生在被认定为监测人口之后共计发生了三笔费用,个人自付费用为1391.5元。根据2022年医疗救助政策,监测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为3000元,由于没超过起付线,未能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但是加上之前的21268.32元明显超过起付线,那已经结算过的三笔费用该怎么享受医疗救助呢?工作人员发现此问题之后,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并联系医保系统工程师,将这三笔费用在医保系统内进行了追溯结算处理。

  经过数天的多方协作与努力,储先生的医疗救助追补结算单终于成功生成,上面显示医疗救助基金:11795.89元,倾斜救助基金:431元。原来储先生享受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还超过了1万元,系统又给他按照50%的救助比例自动结算了倾斜救助基金。看着首笔追溯费用结算成功,工作人员会心一笑。相信这笔救助资金会为储先生一家送去一丝温暖。(通讯员 舒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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